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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青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名消防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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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协助执法兼驾驶文员1名

(一)协助监督员做好与社会单位的联系和回访等工作;

(二)协助监督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三)协助监督员开展火灾调查;

(四)做好执勤值班、信息录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协助监督员做好基本法律文书制作及执法记录仪标注和档案制作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犯罪记录;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

(四)持有驾驶证,驾龄满1年,青田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1)、2张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等报名资料到青田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或将电子报名表和其他报名资料、证书扫描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353272418@qq.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参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体检、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聘用及待遇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同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按照消防文员工资福利标准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工作满一年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青田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季晓丽

联系电话:15005881820

邮箱地址:353272418@qq.com

联系地址:青田县青岱路8号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青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0月8日

相关附件下载:002l0v

附件:

附件.docx

原标题:青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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