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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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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一、公司简介

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序号

招考

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要求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年龄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投后岗

2

不限

大学及以上

相应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应用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的金融、金融学、资产评估、投资经济、投资学、投融资决策与风险控制、财务管理、财务学、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等专业;法学类

本科:工商管理类、财政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中的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税收学、经济学等专业;法学类

具有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融资租赁、政府投资平台、尽调机构等单位或企业从事金融、投资、资产评估、项目尽调、审计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a类法律职业资格(职称)之一者,专业不限,免笔试。

本岗位需长期出差,适合男性

2

金融岗

1

不限

大学及以上

相应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应用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的金融、金融学、资产评估、投资经济、投资学、投融资决策与风险控制、财务管理、财务学、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等专业

本科:工商管理类、财政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中的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税收学、经济学等专业

具有在银行、证券、信托、基金、融资租赁、政府投资平台、投资机构等单位或企业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之一者,专业不限,免笔试。

备注:1.专业设置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免笔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3,以比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未入围人员

则需参加所报岗位笔试。

四、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10月28日,“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记录和工作证明为准(工作证明可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其他有效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企业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有其它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委托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rvwzsp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9日8:45-11日4日15:00;逾期不受理。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材料(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和工作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等,及1寸彩色免冠近照。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按所报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将通过短信通知参加笔试,请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笔试,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笔试(比选)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和材料写作组成,主要测试应考者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申报承诺书,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核后符合免笔试要求的同一岗位免笔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比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参见比选方案),未入围的报考人员,需参加所报岗位的笔试。免笔试人员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免笔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和工作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复审材料(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60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考察应考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

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申报承诺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入围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对象。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招聘岗位有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免笔试人员优先,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位;若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相等,按照比选方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岗位无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免笔试人员优先,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位。若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相等,按照比选方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免笔试人员优先,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位。若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相等,按照比选方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本次招聘的岗位在一年内(2023年10月28日前),因聘用人员离职造成本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由总成绩在合格线上的第二名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若总成绩相等,以免笔试人员优先,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位。若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相等,按照比选方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聘任制。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

六、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考察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要及时留意网上信息,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4.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国资委网站、丽水人才网站、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5.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0578-2059090,0578-2600205,上班时间:8:45-12:00,14:15-17:30。

监督电话: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纪委0578-2600531;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工委0578-2600066。

附件:附件1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免笔试人员比选方案.docx

附件2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类别及范围.docx

附件3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cb.lishui.gov.cn/art/2022/10/28/art_1229399849_8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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